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池教体人〔 2019〕 217 号
各县区教体局, 九华山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 全省、 全市教育大会精神, 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
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等文件精神,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我市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 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长期以来, 我市广大教师严谨治学、教书育人,涌现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 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和赞誉。但当前师德师风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教师“四个意识” 淡漠, 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有的教师“庸、懒、散” 问题突出,精神懈怠,工作责任心不强, 敷衍塞责,不思进取;有的教师不遵守职业道德,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有的教师从教行为不廉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为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一些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有” 好老师标准和“四个引路人” 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要充分认识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一) 进一步强化师德学习教育
一要认真抓好师德教育“第一课”。要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第一课”,作为新入职教师教育的“第一课”,确定每学年开学第一周为“扬师德、铸师魂” 师德主题教育周,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 把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业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各类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二要加强专题教育和日常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全员寒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师风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师风教育制度。 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师风教育内容。
三要建立师德公开承诺亮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教师都应签署个人师德承诺书,践行高尚师德,遵守从教规定,爱惜教师名誉,维护教师形象,并向全校师生、社会亮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 进一步强化师德宣传引导
一要将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列入年度学习教育重点。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做好宣传解读, 坚持全覆盖、 无死角, 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 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 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提振师道尊严。要广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 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正面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安徽最美教师”等全国、 省、市优秀教师的学习活动,设立师德师风展示栏,将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展出, 定期更新, 用身边的典型引领教师敬业奋进。 利用宣传栏、微信、QQ 等各种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通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标兵巡回报告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教书育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三要加强反面典型案例教育。 要利用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件、 案例, 对教师进行警示教育, 并对典型案件、 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从思想上教育和警醒教师防微杜渐, 不“红线” , 自觉匡正从教行为。
( 三) 进一步强化师德考核评价
良好政治生态。
二要严格考核管理。 根据《池州市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试行)》《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 采取学校评价为主,参考社会评价意见的方式,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评价细则,每年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考核,要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
三要强化多方监督。 发挥学校师德建设的主体作用, 构建学校、 教师、 学生、 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 推进综合治理。 各县( 区) 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鼓励师生、 家长实名举报, 主动接受社会、 新闻媒体等监督。( 四) 进一步强化师德查处问责力度
一要严格惩处办法。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要态度坚决, 一查到底。 一经查实, 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 年修订)》, 给予警告、记过、 撤职或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 同时, 与其绩效考核、 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二要实行师德重大问题报告与限时办结制度。 建立重大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 对引起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问题, 要迅速调查, 快速回应, 原则上要在事件发生或曝光 3 个工作
日内上报调查处理情况。 要实行师德问题限时办理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通过各种形式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 落实责任, 限时办理, 妥善处置, 向社会和公众做出满意答复。
三要建立问责制度。 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拒不处分、 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 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 进一步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各地各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总体规划,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统筹部署, 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当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在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校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 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我市今年继续开展的“铸师魂、守师道、立师表” 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于2019年11月底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