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中心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九校字〔2020〕29号
根据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提醒函》,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1、学校成立2020年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都术才
副组长:何宗祥、王震国、吴兴无
成员:吴文兵、程卫华、章庆牛、章成旺、施靖、吴燕
2、主要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学校)和各班级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防疫要求落实到位。如果校园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要立即响应,启动应急程序。病例要立即住院救治,密切接触者要隔离观察,病例接触过的地方开展消毒,同时做好病例康复后的复学、复工等工作。
二、工作流程
学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相关文件要求和制度,规范流程,做好清洁消毒,确保工作人员和隔离观察人员防护安全。
立即报告: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吴文兵主任,疫情报告人吴文兵主任报告给学校疫情领导小组,启动学校响应;再报告风景区疫防办。
临时隔离观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将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安置在临时隔离观察室,由风景区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通知家长:班主任电话将情况告知家长,心理咨询室主任圣双纲负责对相关家长和学生进行心理安慰和关怀;
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配合风景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对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采样等工作,由风景区卫生健康部门安排专门场所开展医学隔离观察;
学校在风景区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例接触的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心理支持: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由心理咨询室主任圣双纲负责开设心理辅导热线,给予师生心理关怀;
必要时停课: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校按照风景区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乃至全校停课措施;
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终末消毒 |
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及隐性感染者者送至医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参与消毒人员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护服、防水胶靴、对生活用品、排泄物和呕吐物等进行终末消毒。 ● 生活用品:采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擦拭消毒。 ● 排泄物和呕吐物:用一次性吸水材料(纱布、抹布等)沾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 000 mg/L~10 000 mg/L)小心移除。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拖地,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30分钟后洗净。建议消毒2遍。 ● 病例运输工具: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 空气:使用0.2%~0.3%的过氧乙酸或1.5%~3%过氧化氢消毒液,按照20ml/m3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对空气进行喷洒消毒,作用60分钟后开窗通风。 |
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学校与风景区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单位建立工作网络,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沟通与交流,实施联防联控。建立学校、年级、 班级、家长多级防控工作联系网,及时收集和反馈师生信息。见图1。
图1 学校(幼儿园)疫情联防联控网络结构图
四、复课(工)证明查验
学生和教职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证明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到中心学校总务处复核确认登记,持有中心学校总务处出具的复课(工)查验证明方可上课或工作(表1)。
九华山中心学校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