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中心学校初中部关于教师子女参加七年级新生均衡分班的补充规定
根据我校制定的《七年级新生均衡分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校七年级新生原则上参照上述实施方案进行阳光均衡分班。但上述七年级新生中涉及到个别教师子女的,为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考虑到教师的实际需求并结合其他兄弟学校教师子女入学均衡分班的人性化实施办法,我校单独制定教师子女参加七年级阳光均衡分班的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教师子女原则上不参与男、女两条线S形线的排列。将教师子女从七年级新生名单中单列出来,根据教师子女的个人意愿,直接编入意愿前往的班级中。
二、教师子女的限定范围为:
1、在编在岗的教师儿子或女儿。
2、退休返聘在岗教师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3、教师其他近亲属一律不纳入此范围。
以上规定,经2021年9月8日初中部教师会表决高票通过(参加会议的初中33名教师,32票赞成,1票反对)。以上规定从2021年9月9日开始实施。
九华山中心学校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