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学校2024年小学升初中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落实教育部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部署,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池州市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本风景区三所小学毕业生,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父母及学生本人)在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学校报名。
2.户籍在风景区,在景区外学校就读,回本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父母及学生本人)、小学完成证书、学籍基本信息表到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学校报名登记,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相应班级就读。
3. 根据义务教育招生规定,按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不是九华山风景区户口要求转入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下列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家庭户口本要复印户主、父母及学生本人。材料经学校核实,报九华山风景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学。
⑴法定监护人在九华山风景区居住的,应提供本人在九华山风景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⑵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到九华山风景区的,应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⑶法定监护人属于进城务工人员(指跨县区的),应提供本人与用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家庭户口本;
⑷法定监护人属于招商引资企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家庭户口本;
⑸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家庭户口本;
⑹对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外来投资绿卡和徽商服务卡持有人、2020年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和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非医护人员子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家庭户口本。
二、报名时间: 8月25日
三、报名地点: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学校多功能厅
四、招生纪律
1. 我校招生工作在九华山风景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2.学校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确保免试入学。
3.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任何人不得违规接收学生。学校要将招收的学生名单及时公示。
4.必须坚持均衡编班的原则,统筹教育资源,严格控制班额,均衡配备教师,合理编排班级。招收的学生同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5. 接收非起始年级转入的学生,比照上述规定执行。违反本规定擅自接收学生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五、咨询电话:2821156 2820008
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学校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